相遇 ,修了幾 十年 ;愛上,只在一瞬間;相忘,卻得花上 一輩子 。
  
  愛是一種 情感 ,在一起是一種經歷,愛不一定要在一起。 那種“一輩子在一起”的諾言,強烈的要求“在一起”的 努力 ,有時會沖淡你們之間的愛。
  
  愛是一種最真摯的情感的自然流露,在一起卻是一種人世間最普遍的責任,實現最普通的道義;愛,不一定要在一起,在一起的愛會讓人終究會 失去 那種無形的新鮮劑。
  
  愛是一種最神聖的心的付出,是一種無聲的承諾;在一起卻只不過是一種最大概的形式,一種別人視野裡能關注到的一種平常。 愛,不一定要在一起,在一起的愛有時是一種 無奈 。
  
  愛沒有目的,也無功利。 如果為了和你在一起而愛你,那終究不是一種..........

長久的愛;如果為了愛你而又能和你在一起,這才是最完美的愛;愛你卻不能和你在一起,雖遺憾卻 美麗 ;愛你又不能和你在一起,卻還永遠地愛著你,雖殘忍卻是崇高的愛。
  
  要死要活地愛你可以,那是每個人的權利;如果要死要活地鬧著和你在一起,那不過是個無賴。
  
  原來,愛你,不一定要在一起;而和你在一起的人,不一定很愛你。 真正能在無聲無息中,愛到最後的,才是世界上最真誠的愛,最經得起考驗的愛;而真正能在一起又能愛到最後的,那簡直就是神話裡的神仙眷侶。
  
  有時小橋有意,橋下流水卻無情;有時,浮云有意,頭上天空卻無語;有時你誠心誠意,可是你默默愛著的對方卻永遠無動於衷。 愛,得看有沒有緣份;愛,永遠也無法強求;愛,如果真正能夠認識清楚,那就得坦然面對一切無定因素。
  
  我們知道: 人生 ,很多的時候,很多的事情,是可遇而不可求的,這就是緣。 佛家最講究的就是緣,不管有緣無緣,只要能夠相遇,那麼無論結果怎麼樣,我們都得好好 珍惜 :如果有緣有份,那是你運氣好,是你命中註定;如果真的有緣而無份,我們也不必怨天尤人,只要好好把握每一天, 開心 每一天,也就活出了自己,活出了 快樂 ,自然,也就有了存在的意義。
  
  也有有緣也有份,卻不知道珍惜的,最後鬧得滿堂雞飛狗跳,上下不得安寧。 如果真的續上了緣,也真的佔有了份,那就不要隨意 放棄 ,更不要任意糟蹋。 “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。”這千年之緣,是多麼難啊。 “愛你一萬年”,這只不過是一句空口的誓言,真正能相愛一萬年的,人世間到底有沒有? 確定無疑,現實生活中沒有,只在神話傳說裡才有過。 因為自古壽命最長的人也不過八百歲。 能在這一輩子遇上,攜手走過這餘下的人生,那麼這樣的人們才算了真正的有緣、有幸,這樣的人生才是真正 幸福 、完美的人生。
  
  對於 命運 ,對於人生,我們不必祈求太多,只要能夠遇上,只要懂得珍惜,我們就應該感到幸福。 “一萬年太久,只爭朝夕。”我一直認為這話很經典,說出了流年似水。
  
  真的,流年似水,佳期如夢。 許多美好的東西,大多的時候都猶如夢中,一晃而過。 比如快樂的時光遠比憂傷的日子過得快,相逢的喜悅常常轉瞬間被 離別 的 痛苦 所替代。 作為我們,為什麼不學會多享受一點快樂和喜悅,少承擔一點憂傷和 痛苦 呢?
  
  許多的時候,快樂和喜悅是我們自己創造的;同樣,憂傷和痛苦也常常是由我們自己親手釀成的。 我們的心態、我們的生長環境,我們的文化素養,我們的生活閱歷……我們自身的許多東西決定了我們的人生是​​否充滿了快樂與憂傷。
  
  有時,快樂與憂傷其實相隔只有一層紙,紙的這面可能是快樂,但是一旦你捅破這層薄薄的紙,那麼,憂傷就可能從這小小的洞裡滲漏過來,感染你的 心情 ,吞噬你那可憐的快樂,於是憂傷就會佔據你的心房。
  
  夢想 的,總是美麗的;遙遠的,總是美麗的;穿越 時間 的一切,都是那麼美麗。
  
  愛情 是美麗的,嚮往 愛情 的人偶爾卻又會受到愛情的 傷害 ; 婚姻 是未婚者嚮往的,然而真正走進了 婚姻 的城堡中的人,卻常常在傷痕累累之後,匆忙地逃出這城堡……
  
  不必在意,也不必嘆息,更不必哭泣,當你遇上了真愛,你應該慶幸,也應該感激;當你們不能相守終身,那麼,請記住:只要快樂,愛,並不一定要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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